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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vus Ignis 基金会章程:版本与变更登记册

本译文由数字智能根据波兰语原文翻译,仅供参考。以波兰语文本为准。

章程是基金会的法律,在形式上对其具有约束力,修改由登记法院批准。宣言是我们对人的承诺,说明我们想做什么以及为什么。详细程序由理事会通过的规章说明(章程第 14 条第 2 款),技术运作方式由白皮书展示。

宣言不得承诺章程禁止的事项。希望超出现行章程允许的范围时,我们将其描述为意向,本登记册展示路径:过去如何、拟修改什么、为什么、出于何种意图。我们将其与历版章程一同发布,包括未生效版本。只有下一步需要时才修改章程,并立即适用;不预先修改。

版本#

日期版本状态文件
2026 年 8 月 4 日设立章程历史版本statut-2026-08-04.md (PL)
2026 年 9 月 28 日创立人第一次决议后的汇编文本当日撤销,未曾生效statut-2026-09-28-uchylony.md (PL)
2026 年 9 月 28 日创立人第二次决议后的汇编文本现行statut-2026-09-28.md

章程由全体理事以一致决议修改;创立人未在理事会任职时,须取得创立人同意(第 15 条)。修改不得歪曲基金会主要使命。

已完成的修改#

2026 年 9 月 28 日:应登记法院要求补充#

登记于国家法院登记册之前,登记法院要求基金会补正。创立人第一次决议作出五项修改。同日第二次决议撤销其中一项,即目标扩展,因为章程目标须与创立人在设立文书中列出的目标相同。其他四项修改现行有效。

形式修改的意图,由我们事后依据决议内容描述。

  1. 第 1 条第 1 款:设立文书信息。设立章程中,公证人、地点和日期留空。决议予以补充。意图:文档形式完整。

  2. 第 14 条第 4 款:理事会法定人数。新增规定:至少半数理事出席时,以简单多数通过决议,票数相同时主席票决定。意图:为多人理事会提供清楚规则。

  3. 第 15 条第 1 款及第 16 条第 1 款:全体理事一致同意。原为“一致决议”,现为“全体理事的一致决议”。意图:修改章程及解散基金会须经每位理事同意,而非仅出席会议者。

  4. 第 8 条第 2 款:信任网络。确认投票者唯一性的方式中,新增公民在现实空间相互证明身份的去中心化系统。意图:在没有集中身份数据库的情况下确认每人一票。

  5. 第 5、6 条:扩展目标(已撤销)。第一次决议新增内容包括:

    • 循环工程;
    • 可持续农业及食物自给;
    • 重建社会联结;
    • 辩论论坛;
    • 资助与奖学金;
    • 开放数据集;
    • 空间托管。

    第二次决议恢复设立文书中的目标,以消除登记障碍。扩展内容保留于撤销版本中,因为我们希望恢复(下文 Z1)。

计划修改#

本部分措辞为待理事会和创立人决定、并待法律咨询的设计方案。在决议通过且登记法院批准之前,不生效。每项修改均注明缘由。

Z1. 目标及活动方式(第 5、6 条)#

Z2. 工作、委托与成本报销(第 12 条)#

Z3. 费用与向上取整(第 7 条及第 10 条第 4 项):已在不修改章程的情况下解决#

Z4. 投票(第 8 条)#

Z5. 责任移交(第 13 条第 3–4 款及第 15 条)#

Z6. 基础服务层保护(待考虑提议)#

Z7. 基金会解散后的数字资产(第 16 条第 2 款;待考虑提议)#

属于规章的事项#

宣言描述这些原则,但细节无须修改章程。理事会将依据第 14 条第 2 款,以公开规章采纳:

源文件: content/zh/statut/rejestr-zmian.md · 修改历史 · 提出修改建议